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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爱卫办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 2017-09-28 08: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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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决算

2017年 9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统一规划、部署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并考核各成员单位及辖区内组织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农村改厕工作;负责推进卫生城镇建设,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群众性公共卫生监督,组织社会性卫生监督活动,动员全民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全市性卫生检查评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 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内设  1个机构,长春市爱国卫生监督队。

  纳入长春市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长春市爱国卫生监督队

  2016年实有人员32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离退休人员 8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的原则,决算编制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2016年收入总计  558.64万元,支出总计531.5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3.46万元。降低0.18%。支出增加24.91万元,增长4.69% 。主要原因:收入减少是人员结构调整,支出增加是住房公积金及职工医疗保险缴存基数提高。

  二、关于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5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58.64 万元,占 100%。

  三、关于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01万元,占73.38 %;项目支出 141.51万元,占26.62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18.66万元,占81.71%;公用经费 71.35万元,占18.29 %。

  四、关于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平衡,总计691.25万元,比2015年减少2.21万元,降低0.32 %。主要原因:人员结构变化。

  五、关于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31.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91万元,降低4.69 %。主要原因:人员结构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531.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8.54万元,占 95.68%;住房保障支出22.98万元,占4.32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8.64万元,支出决算为53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5%。主要原因: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基本完成各项预算指标。其中由于国家复检提前进行,对各行业部门的会议、培训未能及时开展及缩减办公经费,导致年初预算未能全部完成。

  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项目支出中办公费2016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2.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项目支出中培训费年初预算为 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复检提前进行,对各行业部门培训未能及时开展。

  3.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项目支出中会议费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复检提前进行,未能及时举办各行业部门的大型会议。

  4.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项目支出中差旅费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交流学习机会。

  六、关于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8.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64万元、津贴补贴35.30万元、奖金57.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55万元、伙食补助费0.61万元、绩效工资34.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3万元、退休费50.73万元、救济费0.27万元、奖励金0.20万元、住房公积金29.7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9万元。

  公用经费71.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29万元、印刷费1.05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取暖费6.14万元、差旅费10.73万元、维修费0.55万元、会议费0.99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劳务费0.65万元、工会经费1.38万元、福利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4万元。

  七、关于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6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3万元,完成预算的95.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3万元,完成预算的96.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20万元,完成预算的3.33%。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减少0.62万元,降低2.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0.85万元,降低2.82%;公务接待费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外地来长春市考察国家卫生城市人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3万元,占99.3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占0.66%。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29.93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用车及日常工作用车。2016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7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 0.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省市来长春考察卫生城市人员以及参加立法审议工作餐。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4人次,比上年增加 3批次,增加24人次。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未有接待费用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1.35万元,比2015年增加11.10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创卫及除“四害”的宣传投入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授予中出总额 7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41万元、小企业合同金额6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