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口腔医院三马路门诊部因装修改造,于2024年12月10日向我委提出停业的申请,我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同意长春市口腔医院三马路门诊部停业,停业时间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日。在公告停业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