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长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拟在长春市南关区乙四路申办长春市残疾人中医院的申请,审批期间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长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变更了医疗机构拟用名和选址准确地址(实际地址不变),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许可条件,我委批准同意其执业登记,现将医疗机构核准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类别:中医院
医疗机构名称:长春市残联中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丙五十一路北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康复中心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法定代表人:兰德新
床位(牙椅):30张
服务方式:门诊、住院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儿科(门诊)/儿童保健科(门诊);儿童康复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协议);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协议);CT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协议);心电诊断专业(协议)/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门诊);推拿科专业(门诊);康复医学专业(门诊)******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