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急救中心拟变更执业地址公示
长春市卫健委依法受理了申请人长春急救中心提交的拟变更执业地址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拟变更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类别:急救中心
医疗机构名称:长春急救中心
选址:长春市南关区冬雪街120号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注册资本:10129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瑞忠
床位(牙椅):0张
服务方式:其他
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诊疗科目:急诊医学科(综合)******
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委现对长春急救中心以上信息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正式下发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委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88779562 88779563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