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示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申请人长春榆树海视达眼科医院申办医疗机构的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许可条件,我委于2021年11月3日批准同意其执业登记,现将医疗机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类别: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名称:长春榆树海视达眼科医院
选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健康路临街面南豪邦美郡小区17号楼3-6号楼底商
所有制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性质:营利性
注册资金: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航
床位(牙椅):20张
服务方式:门诊、住院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内科;眼科;中医科*****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