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示
(长春开普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春市卫健委依法受理了申请人长春开普医学影像诊断有限公司申办医疗机构的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许可条件,我委于2019年9月27日批准同意其执业登记,现将医疗机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类别: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名称:长春开普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选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83号
法定代表人:孙兆昌
注册资金:1000万元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