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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师陈庆民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案
时间: 2024-12-2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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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医师陈庆民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卫医罚
〔
2024
〕
A054号
被处罚单位(人)
陈庆民
主要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依据和处罚结果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警告。
批准时间
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