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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二医院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案

时间: 2024-11-29 14: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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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长春市第二医院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卫放罚〔2023〕017号
被处罚单位(人) 长春市第二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依据和处罚结果 违反了《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1.警告,2.罚款人民币五千元。
批准时间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