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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时间: 2022-11-01 15: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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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吉林省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卫医罚字【2022】A016号
被处罚单位(人) 吉林省人民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和处罚结果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1、警告;2、罚款人民币1万元
批准时间 202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