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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传统诊疗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案

时间: 2021-11-17 13: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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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传统诊疗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长卫中罚[2021]030号
被处罚单位(人)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传统诊疗医院
主要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使用过期检验试剂
依据和处罚结果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九)项。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批准时间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