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季度,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生活饮用水水样20份,其中城市水15份,农村集中式供水3份,农村分散式供水2份。
监测指标:微生物指标3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毒理指标9项(砷、镉、铬(六价)、铅、汞、氟化物、硝酸盐、氰化物、三氯甲烷),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消毒剂指标1项(游离氯)。
经检测,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判定,20份水样全部合格。
附件:
长春市2024年第二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