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二季度,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我市5个市政水厂采集并检测出厂水水样5份。
水样检测指标为30项,包括4项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9项毒理指标(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15项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1项消毒剂指标(游离余氯),1项非常规指标(氨氮)。
经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判定,5份水样全部合格。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