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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21-04-07 09: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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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现将我委起草的《长春市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13817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281号赛德广场卫生大厦721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1428日。 

    

  附件: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1年4月7日 

    

    

    

    

  附件: 

    

  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全市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重大职责使命,按照“保基本、强基层,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县域统筹、系统推进、精准施策、医防协同、均衡发展的原则,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实现县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三)基本目标。2021年,启动“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努力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推动有条件的县(市)综合医院率先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普遍达到基本标准,部分能力强的达到推荐标准;持续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每所村卫生室都有合格的乡村医生。 

  二、任务及分工 

  (一)持续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继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继续发挥医联体引领作用,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利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推动政府主导,让有能力的县医院率先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二)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 

  1.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积极开展自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资源配置,提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 

  2.强化乡镇卫生院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项目建设,着力补短板,进一步完善预检分诊功能分区,规范设置发热隔离诊查室(发热诊室)、隔离留观病房等功能区。以医疗服务为核心,着力堵漏洞,全面规范预检分诊流程,严格执行可疑症状患者筛查、登记和跟踪、转诊,切实发挥乡镇卫生院的“哨点”作用;以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着力强弱项,进一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职责,落实网格化管理,会同乡镇党委政府与村两委,督导乡村医生做好农村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着力建机制,完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快健全完善各项长效机制。 

  3.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通过实施“县聘乡用”招聘计划,为乡镇卫生院招聘一批业务素质强的医疗卫生人才。借助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项目,持续开展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培训。通过支持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等活动,培养专科人才。充分发挥紧密型医共体“强基层”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4.优化乡镇卫生院运行保障政策。推广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政策稳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薪酬和基层岗位吸引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20〕64号)精神,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着力解决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积极性不高、发展动力不足、运行活动不够等问题。 

  (三)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1.合理调整村卫生室设置。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完善村卫生室规划设置,本着不能浪费或闲置有限而宝贵的人力资源的原则,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区域发展、地理位置、交通条件、预期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优化区域医疗资源布局。对常住人口较少的村,可以采取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县乡流动巡诊服务等方式保障村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采用流动巡诊服务时要切实保证每周至少一次的服务频率。 

  2.启动“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要做好辖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情况统计,按照每所村卫生室有一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村医要求,摸清底数。着眼未来五年后备梯队建设,明确2021年度培养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定向开展面向本乡本土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工作。 

  3.发挥卫生室的疫情防控作用。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要在乡镇卫生院的领导下,根据职责要求,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的要求开展诊疗服务。乡村医生为村民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时,发现有异常症状或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卫生院汇报。对于因乡村医生发现并及时处置而阻绝了疫情传播的事件,应给予当事乡村医生必要的奖励。 

  4.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严格落实村卫生室运转经费和村医三项补偿政策,鼓励条件允许的县(市)区、开发区给予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聘用职工相同工资待遇。探索推动村医“员额制”管理。通过实施“乡聘村用”招聘计划,招聘一批有资质的医师充实到村卫生室。逐步提高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村医比例,探索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和投入政策,将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发现、主动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实现目标任务。 

  (二)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各个部门工作任务。结合当前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目标。 

  (三)加强工作保障。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围,与村内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所需资金统筹安排。 

  (四)强化考核通报和典型宣传。将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行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地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进展快、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并进行重点督查。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各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1.持续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施工图 

      2.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施工图 

      3.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施工图 

    

附件:

附件1持续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施工图.docx
附件2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施工图.pptx
附件3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施工图.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