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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 2021-02-26 14: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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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疫情发展态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卫生健康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配合的工作局面。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充分发挥委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五年规划,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工作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党内法规的经常性学习机制。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等,及时跟进,做好国务院、省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做好国务院、省政务服务事项对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要求,取消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事项,整合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引导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丙级机构换领新的乙级资质证书,拓宽业务范围和业务地域范围。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查。

全力推进“进一扇门、用一张网、最多跑一次”的行政审批新模式,加大对办事群众的业务指导,规范答复办事群众咨询。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和要素梳理,在吉林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复用,复用完成率100%

全面实行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我委深入研究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增强监管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中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紧密结合“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实施清单与权责清单,及时建立补充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更新我委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我委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新建整理抽查事项清单50条,全部事项已关联我委目录清单与实施清单,有效抽查事项共计53条。我委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饮水卫生监督等五类双随机工作任务。我委在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下,已组织完成了3次医疗机构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健全信用激励惩戒机制。

四、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情况

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方式、执法程序等,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避免执法随意性,推广文明执法,防止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办案,在日常监督和处理违法案件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和手持移动终端办案,纪录监督检查全过程,提高办案效率,减少人情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督查机制,依法查处并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和考试;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在卫生综合执法中开展“法律七进”;在培训讲座活动中开展普法;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创新普法载体阵地建设。

下发战“疫”宣传画册3000份,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明读本800册;协助市人大出台《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法律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保障作用;下发《民法典》学习资料,通过委一楼大厅电子宣传屏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订购并下发《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释义本和宣传报。

六、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等相关制度,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备必审,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规、内容合法,并按要求对现有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和公示。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决策内容和程序等。对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对《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等三部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4次(涉及7起案件);对《向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线医护人员赠送保险项目合作协议》等进行了法制审核。

七、行政救济体系建设情况

2020年,我委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和分析通报工作。发挥了法制机构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全年共计3起行政诉讼案件、3起行政复议案件和1起民事诉讼案件。

八、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委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证法治工作有序衔接。

二是继续推进 “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政策,确保“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以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办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将优化服务由行政审批服务向办事服务和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延伸,不断提高群众办事和就医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四是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重大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对于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应履行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推进党政机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提高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办案质量。

五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卫生健康行业节日纪念日,通过我委官网、长春e健康、委大厅一楼宣传屏等,多方式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202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