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动态信息

长春市卫健委组织开展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时间: 2019-08-16 09:48 来源: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长春市卫健委于8月中旬到9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部署会上,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平到会并讲话。他指出,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切实履行饮用水卫生监管职责。

  为保障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取得实效,马平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调查本辖区供水单位基本情况,督促各供水单位落实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对长春市集中式供水单位,特别是二次供水泵站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消除污染隐患,保证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饮水安全宣传,引导群众科学认识饮水安全,加大社会参与和监督力度。

  四、市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各县(市)区、开发区饮水卫生督导抽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处处长李昌辉和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高松,就开展此次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市卫健委副主任高玉堂强调,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切实增强监督效果,全面做好现状评估,健全饮用水卫生监督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