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春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并启动本县(市)区区域卫生规划初稿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引发的全国医疗卫生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2月31日引发了《吉林省医疗机构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5号),根市政府关于医改工作和编制“十三五”规划工作的要求,由我委牵头,参照国家和省卫计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实绩,编制了《长春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现商请你单位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并说明理由。于8月15号下班前以正式文件反馈我委,所报送文件将作为该规划的备案文件。电子版发至邮箱:634542492@qq.com。
同时,请各县(市)区以《长春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为参照,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引发的全国医疗卫生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立即着手开始本县(市)区区域卫生规划编制的准备工作,待《长春市医疗机构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通过省里论证,经市政府印发正式文件后,请各县(市)区再根据《规划》正式文件,在2016年12月末完成本县(市)区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工作。
联系人:长春市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处 马力 徐宁
联系电话:84692106 13756542158 13341580521
传 真:8469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