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目标工作任务 |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改造提升商贸物流、旅游休闲、医疗健康、文化娱乐、会议展览等传统服务业。(30) |
1.全市建设完成120个乡镇卫生院,9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17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消灭了空白村,基本打造完成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 2.开展基层卫生能力提升培训,2018年全年共开展培训17期,培训基层卫生人员1200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全市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3.10月份,长春市卫生计生委与解放军208医院签订“对口帮扶长春周边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协议”,充分发挥军队医院区域医疗技术优势特色,采取结对技术帮带、组织医疗巡诊、开展人才培养、医疗设备支援等方式支持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努力提升全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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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150) |
1.组织开展“世界家庭医生宣传日”活动,共发放资料14万份,家医宣传片累计播放时长9000多小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片累计播放时长7800小时,设置咨询台870台,张贴海报5235处,发放《家庭医生致居民一封信》40755封,现场签约38760人,发放小礼物39330份。目前,家庭医生签约率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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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产医院完成异地搬迁,儿童医院新建项目投入使用。 (151) |
儿童医院新楼已经投入使用。市妇产医院在市政府协调下,多次与南关区政府协商、研究解决多个争议问题,不断修改完善协议,最新协议已经提供给南关区政府,并多次与南关区政府沟通,待南关区政府明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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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多重保障机制。(169) |
对农村贫困参合人员实施“五提高,三减免、一降低”政策,确定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市妇产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心理医院、市传染病医院、省肝胆病医院为市级医疗救助中心,经转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上述七家救助中心住院治疗,个人支付比例不超过总费用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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